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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再困窘,也不可索穷友之债
    本篇所选的三封家信的背景是,咸丰二年,曾国藩于赴江西乡试正考官途中突闻母丧,一方面自己疾奔回家,另一方面写信安排在京的家眷回乡事宜。后来因为太平军起事波及湖南,暂时中止了家眷返乡计划。但就在这急迫之际,却鲜明地表现出曾国藩做人的操守。

    他告诉儿子,现在京寓内并无银钱,一分一毫也拿不出,不得不开吊收取奠礼,作为家眷南回的路费。开吊所得,大约不过三百两银子。因人口太多,路费估计需要四五百两,那不足的部分,可求朋友张罗。但是他嘱咐儿子:受人恩情,应当是将来报答之处,不可多求于人。最能表现曾氏为人之处,一是自己缺钱,但是他要求儿子,自己再困窘,也不可索穷友之债;二是自己欠别人的钱,则是有一两即以一两还债,有一钱即以一钱还债。后来因江西送给奠银一千两,立即拿出五百两寄京城还账。而且还要儿子拿出银两周济别人。

    有一钱即以一钱还债

    字渝纪泽儿:

    七月廿五日丑正二刻,余行抵安徽太湖县之小池驿,惨闻吾母大故。余德不修,无实学而有虚名,自知当有祸变,惧之久矣。不谓天不陨灭我身,而反灾及我母。回思吾平日隐慝大罪不可胜数,一闻此信,真无地自容矣。小池驿去大江之滨尚有二百里,此两日内雇一小轿,仍走旱路,至湖北黄梅县临江之处即行雇船。计由黄梅至武昌不过六七百里,由武昌至长沙不过千里,大约八月中秋后可望到家。一出家辄十四年,吾母音容不可再见,痛极痛极!不孝之罪,岂有稍减之处!兹念京寓眷口尚多,还家甚难。特寄信到京,料理一切,开列于后:

    一、我出京时将一切家事面托毛寄云年伯,均蒙慨许。比时遭此大变,尔往叩求寄云年伯筹划一切,必能俯允。现在京寓并无银钱,分毫无出,不得不开吊收赙仪,以作家眷回南之路费。开吊所得,大抵不过三百金。路费以人口太多之故,计五百金。其不足者,可求寄云年伯张罗。此外同乡如黎樾乔、黄恕皆老伯,同年如王静庵、袁午桥年伯,平日皆有肝胆,待我甚厚,或可求其凑办旅费。受人恩情,当为将来报答之地,不可多求人也。袁漱六姻伯处,只可求其出力帮办一切,不可令其张罗银钱,渠甚苦也。

    一、京寓所欠之账,惟西顺兴最多,此外如杨监川、王静庵、李玉泉、王吉云、陈仲鸾诸兄皆多年未偿。可求寄云年伯及黎、黄、王、袁诸君内择其尤相熟者,前往为我展缓,我再有信致各处。外间若有奠金来者,我当概存寄云、午桥两处。有一两即以一两还债,有一钱即以一钱还债。若并无分文,只得待我起复后再还。

    (咸丰二年七月廿五日夜与纪泽书 公元1852年)

    字谕纪泽儿:

    七月二十五日丑时二刻,我行至安徽太湖县的小池驿,惨痛地听到我母亲去世的消息。我德行不修,无实学而有虚名,自知会有祸变,恐惧已很久了,不想老天不消灭我本人,而反降灾于我的母亲。回想起来,我平日未能觉察到的大罪真是不可胜数,一听这个消息,实在无地自容。小池驿离大江边还有二百里,这两日雇一顶小桥,仍走旱路,至湖北黄梅县临江之地就去雇船。从黄梅到武昌不过六七百里,由武昌到长沙不过一千里,大约八月中秋后可以到家。一离家就是十四年,母亲的音容已不可再见,痛极痛极!不孝之罪,哪有稍可减轻之处!现念及京寓家口还很多,回家很难,特寄信到京,料理一切,开列于后:

    一、我离京时把一切家务都当面托付毛寄云年伯,承蒙他慨然许诺。这时遭到这样的大变故,你前去叩头求寄云年伯筹划一切,一定能得到应允。现在京寓内并无银钱,一分一毫也拿不出,不得不开吊收取奠礼,作为家眷南回的路费。开吊所得,大约不过三百两银子。因人口太多,路费估计需要四五百两,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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