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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三十二章 我徒弟承蒙关照了啊
是桑红衣的手下,也不是什么秘密了。

    可怜的龙族,被人围了祖地都没怎么怕的,此刻却只能在所有人的强势手段下瑟瑟发抖。

    甚至于最可怜的是,直到此刻,他们可能都不知道为何自己会成为所有人的敌人。

    因为连他们自己都想不透,为什么老祖会做这种事。

    龙族这些老祖现在只能认命,势单力孤,成为万人敌之后,想逃都没戏,就算是逃到天涯海角也能被人揪出来。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滋味,他们此刻终于亲身体会到了。

    除了那位在万族精血中隐藏了一丝神识的老祖之外,其他人都心知肚明,自己死定了。

    而那个隐藏了神识的老祖却还心存一丝希望。

    哪怕他现在肉身死了,因为那丝神识的存在,就还有活下来的希望,只是可能不会像先前想的那样能够轻易夺舍越人歌的身体,反而需要尽力的隐藏自己,再图谋今后。

    不甘肯定是不甘的,但是那又有什么办法?

    他太低估了三十三天的修士,同样也太高估了天外那个巨人的能力。

    谁能想到他连打都没打就被吓跑了?他总不能认为对方是被桑红衣的长相给吓跑的吧?

    毕竟桑红衣不仅不丑,还很好看。

    桑红衣没有去管龙族这群家伙的死活,反而对那些被巨手重伤的人比较感兴趣。

    怎么说越人歌又不是真的死了,一切也都是在她的预料之中,否则龙族安能从她手中剩下一个。

    反而是这些明知必死却依旧勇往直前的人,倒是她比较看好,想要去培养的人。

    自古以来,世界从来不缺英雄。

    虽然英雄的定义对桑红衣来说根本就是不想要去做的事,但却并不妨碍她觉得那些英雄都很可敬。

    若只为保全自己很容易,至少可以让那些别的人挡在身前成为一个保护牌,自己想法子活下去要比站出来对抗容易得多。

    站出来太需要勇气。

    因为你明知道你敌不过对方,还可能会死在对方的手中,可是你还是要站出来,用自己的身躯为那些弱者竖起一道屏障,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而去成全别人的幸福,这谈何容易?

    就如同永羡宁愿自己身死,也不利用万物之书到最后一刻,明知还有机会,却依然抛弃了这个机会,为三十三天的人留下那一道抵挡敌人的屏障。

    这样的永羡不值得敬重吗?

    值得。

    可是,时至今日,还记得永羡的又有几人?

    正如当初远古时代的那场劫难,无数修士纷纷奔赴战场,用自己的性命保住了三十三天不被毁灭,这样的人不值得敬重吗?

    可是那些人的名字,还有几人记得?

    英雄是孤独的。

    桑红衣深知这一点,也很明白她做不来一个英雄。

    在她心中,自己的性命比别人重要,自己的朋友、亲人的性命比任何人都重要。

    她不可能为了那些不认识的人而牺牲自己和亲朋的性命,所以她做不了英雄。

    但她却敬重英雄。

    所以如果有能力又有机会,她不吝啬手中的资源,来培养这些英雄。

    让他们更加强大,拥有能够自保的实力。同时,她也看中了他们的心境,这样的人,不容易背叛。

    之前那些敢于和大手拼打的人,桑红衣与苏伏一一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如今,龙族的事自有其他人去解决,混沌中心又带着越人歌逃了,不过事情还没有超出她的预料,所以也不着急。现在首要的就是要将这些勇敢的人培养起来,成为自己的力量。

    “一人一半。”桑红衣和苏伏直接就决定好了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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