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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节 天鹅肉
    多年以后,过了不惑之年的刘海柱才明白了东霸天的话。刘海柱也懂了东霸天那天所说的几句“算了”。刘海柱和东霸天俩人的关系不算深交,但是绝对算得上是英雄惜英雄。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王侯霸业终究会是一场空,一人成名不知道得有多少亲人朋友跟着遭罪。息事宁人给人留条生路,或许才是最好的选择。

    陈白鸽的爱和怀孕,让暴戾到了极致的东霸天减少了一些戾气。谁不是爹妈生的,哪个爹妈不心疼自己的孩子。孩子养那么大,跟着自己出去玩命然后就缺胳膊断腿甚至横尸街头,哪个爹妈不得心疼死?

    东霸天的息事宁人成就了西霸天,从那次桥上武斗之后,西霸天的名字就响了。

    因为人们都说:“现在崛起了个西霸天,好像比东霸天厉害啊!把东霸天的手差点儿没剁下来。现在西霸天不也活得好好的。看来东霸天虽然厉害,但是还不如西霸天。”

    东霸天听到这些传闻笑笑了事。他现在心中装的事有仨:1.静静地期待着孩子出生。

    2.跟陈白鸽补办酒席。

    3.抓紧盖好新的房子。

    东霸天住院这段时间,冯朦胧来的次数并不多,因为冯朦胧还有重要德尔事儿做:留下周萌。

    和刘海柱已经心死如灰不同,冯朦胧坚信:周萌早晚都是他的。只要周萌能够留下来,那么他的希望就是100%,所以,一直也没放弃对周萌的说教。

    “周萌啊,回到了上海你干啥工作啊?”

    “肯定会有安置吧!这有什么急的。”

    “上海由拖拉机吗?”

    “你说什么呢?我只会开拖拉机吗?”

    “不是,我听说回上海的知青过得都不好。”

    “就是不好我也没办法。”

    “为什么啊?”

    “我父母现在身体都不好,总得有人回去照顾。”

    “那你哥呢?”

    “我哥在安徽都结婚生子了,回去太麻烦。”

    “……”

    冯朦胧锲而不舍的精神可嘉,可是周萌却打定了主意,一趟一趟地往知青办跑。其实以前周萌也想过回城,只是担心回城后的工作问题,所以始终没下决心。但是现在不同了,不回城父母就没人照顾。

    冯朦胧说:“周萌你去知青办时不能打扮得那么漂亮。”

    周萌说:“为什么啊!”

    冯朦胧:“你说呢?!”

    周萌说:“我哪儿知道。”

    周萌本来就是个大美人,再多少一打扮,那就回头率太高了。天气暖和了,穿着个白连衣裙的周萌身材婀娜,忒打眼。冯朦胧平时倒是不太在意她是否打眼,但是在这个关节上,冯朦胧是比较着急的。因为知青办的那几位色狼实在是名声在外,尤其是知青办的张主任,那更是摧花无数,不知道有多少女知青躺在了他办公室那张肮脏破旧的单人床上,那床单上,据说曾经留下过14个女知青的血,处女的血。以上可能并非传言,因为据说这是张主任酒后自己说的。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冯朦胧自己还没捞着摸摸周萌的小手呢,能不着急么。

    冯朦胧去医院找他哥哥商量。要是没哥哥拿主意,冯朦胧真是什么事儿都干不成,依赖哥哥依赖习惯了。他的情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大约停留在十六七岁左右。

    “哥,我喜欢一个上海姑娘,现在她要回城了。”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她去吧。你也别想太多了,人家不愿意留下来,你想留也留不住。”

    “……你知道知青办那个张主任吗?他祸害女知青是出名的。”

    “……”东霸天沉默了。

    “你说咋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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