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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帝之死
    回顾汉景帝的一生,尽管其政绩并不像他父亲那样突出,但也不乏可圈可点之处。公元前141年二月六日,刘启被葬于阳陵。景帝时代的大幕落下,唯有余辉映衬着咸阳原上阳陵的影子,见证着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盛世的远去,远处,骊歌凄凄。

    景帝后元三年(公元前141年)十月,天有异象,日月都变成了红色。

    十二月的最后一天,雷声轰隆,太阳变成了紫色,金、木、水、火、土星全都违背了原来的运转方向,向太微垣靠近,月亮也从太微垣中穿过。太微垣在古人眼中是天堂的象征,这些异象往往预示着灾难。

    正月十七日,十六岁的太子刘彻举行了加冠礼,这一方面标志着太子成年了,另一方面也标志着刘启已经对自己的生命失去了信心。

    十天后,刘启去世。

    刘启的遗诏讲了三件事:

    第一,诸侯王以下所有要继承父业的儿子每人要被赐予一级爵位;

    第二,天下的百姓每人赏赐以百钱;

    第三,宫中侍女一律放出宫门送回老家,同时免除她们终生的赋税。

    刘启遗诏的内容比他父亲刘恒的遗诏简要许多,没有了刘恒的那些啰啰唆唆的话固然是一方面原因,但同时,它也没有刘恒诏书那样口气诚恳,情感真挚,而更像是在走流程,做样子。帝王遗诏,多数要抒发情感并表达对百姓的关怀,而刘启的遗诏却只有三言两语,可见他对这件事根本就很不屑,至少是不重视。

    一切都在说明,刘启并不具备他父亲那样相对开明的胸襟。

    刘启一生出众的地方相较于他的父亲并不太多,但并不是没有可圈可点之处。

    首先,在处理王国问题上,刘启平定了吴楚七国之乱,并改变了王国制度,具体来说大的措施有三点:

    第一,他加大了对关东国家的敌视政策,比如遵从御史大夫卫绾的建议,禁止高于五尺九寸的马匹和牙齿还没有长平的马匹出关。削减马匹就是削减骑兵数量,作为冷兵器时代的摩托化部队,骑兵往往成为战争决胜的关键。

    第二,《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景帝中五年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天子为置吏,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大夫、谒者、郎诸官长丞皆损其员。”改变官名、削弱诸侯王国对官员的任免权、裁剪诸侯王国的官吏,这显然是为了抑制王国势力的发展。

    第三,刘启颁布了左官律、附益法。这两条政令都是针对王国势力的,限制他们手下的人才和钱财,增加地方对中央的依赖性,从而削弱王国势力。

    其次,在内政问题的解决上,刘启在任内废除了苛法酷刑。景帝元年(公元前156年),刘启下了一道诏书,他否定了父亲刘恒将肉刑改为笞刑的做法。刘恒原来想的是“长痛不如短痛”,残疾了痛苦一生,挨几鞭子过几天就疼过去了;但是刘启认为,笞刑太重和肉刑没有差别,鞭子也是能打死人的,所以他决定减少笞刑的数量,将笞五百减为笞三百,笞三百减为笞二百,笞二百减为笞一百。

    每个人看待事物的角度是不同的,文景二帝在对待刑罚问题上的观点也不尽相同,但二人都想方设法让刑罚有所减轻,而不像一般的专制君王那样,整天都在想着“杀伐立威”,这实在难得。

    此外,按照《汉书·刑法志》的记载,刘启让丞相刘舍和御史大夫卫绾制定了《箠令》,规定对犯人实施笞刑的刑具“箠”长为五尺,材质为竹,粗的一端厚一寸,另一端厚为半寸。《箠令》中对于行刑的位置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将原来打后背的做法一律改为打屁股,而且实施笞刑的人不能中途更换,这样打着打着那位施刑者就没劲儿了,后面几鞭也就能打得轻些。

    另外,刘启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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