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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神听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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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经是个十分自卑百分天真的少女,有着无法漂白的童年阴影。我善怒,狂躁,走极端。大二那年非要退学去做流浪歌手,做不到,也要做流浪歌手的情人。

    现在想想,真是2到没朋友。

    很难想象,那样的一个我,会变成后来在别人眼里甜蜜的人。不可否认,至清功不可没。他对我,简直有再生之恩。

    也许,有一种爱情模式就是这样的。你经过我的世界,为我竖起一面镜子,让我看到另一个自己。让我在当时无知无感改变之痛,很久才发现,呀,原来还可以有这样一种生命形式,并且已经属于我。

    如果你了解我的过去,你就会原谅现在的我。如果不是因为和至清在一起过,我不会变成今天的这个样子。

    那是一个初秋。在暑期返校大军里,我们相识。这可不是什么特别的浪漫桥段。因为心心念着逃跑不去学校这件事,订票晚了,被家人逼送到火车上时,手上只有一张无座票。和我同行的小猫要我和她挤一挤。挤呀挤呀,就把里座儿一个睡觉的男生吵醒了。

    他是一个很普通的男生,戴眼镜,也不帅,并且一点都不热络。他推推眼镜看看我们,有些面无表情。

    我站起来,“算了,我不坐了,你自个坐吧。”

    小猫是个热络的人,“哎呀,都坐都坐。同学,不好意思啊,把你挤醒了。”

    感觉他嘴唇动了动,却什么也没说。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那一刻的他好温柔。那时的我们不懂,这个世界上所有美好的相聚,都是以秒计算。现在回忆起来,大概就是从那一刻起,我与至清之间开始有了清晰的倒计时,滴答滴答滴答。

    后来,我们仨开始打扑克喝啤酒。牌是小猫带的,啤酒是至清买的。奶奶塞我包里的几根火腿肠便是下酒菜。总之,车厢里十分喧嚣,我们贡献了一部分力量。谁输谁就喝酒。最后,我醉倒在了座位上。

    醒来的时候,旅途已经过半。小猫趴在我腿上睡得正香。那个人,他正站在旁边,手臂支在椅背上,打着艰难甜蜜的盹儿。

    他竟站了那么久。

    我推了推他,他一下醒了,十分懵懂的样子,有点动人。

    我说:“你跟我来。”

    我拉着他走到车厢尾,那里有一个抽烟处。我们一起抽完烟,我咳嗽了一声,一个念头突然就这样挤到了我的嘴巴里,“你,要不要做我男朋友?”

    <er">2

    似乎那只是一念之间的事儿,勾搭一个小男生。既然我没办法做流浪歌手和他的情人,那么我一定要和谁谈一场恋爱。

    只要看得过眼,和谁都行。

    人身患懒癌,却可以是急性子。我迫不及待的样子,大概吓到了至清。他又开始推眼镜,说:“我想想。”

    我笑着自己先回了座位。小猫还在睡。凌晨清冽微白的光照在一车厢形态各异梦境各异的睡脸上,我感觉,我似乎已经吵醒了谁。是爱神吗?

    时隔很久很久,我也得庆幸,虽然是瞎撞来的猎物,但他真的是最好的人。

    十五分钟后,他回来,告诉我说:“我同意。”

    “同意什么?”醒来的小猫揉揉眼睛问。了解之后,她说:“我操。”

    他比我还低一届,学校离我的学校十五分钟的公交车程。走路要四十五分钟。骑自行车要三十分钟。那是2007年的武汉,公交司机都做着高铁的梦去追风。

    我们每天都约会。至清是一个好得让人羡慕的男朋友。

    他早上没课的时候,会拿着早餐在楼下等我,站在报刊亭那儿看完整版的内容。

    我已经不怎么上课了。懒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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