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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细说辛亥革命
德”或“总办”。后来“杨既获大权,遂藉端要挟,而请(孙)先生以(伯理玺天德)相让。郑士皇、陈少白等闻之大愤,极力反对,士良且欲除之。先生以大事未成,首戒内讧,力表谦让,即以此席让衢云…………”云云(见《国父年谱》页六八~六九)。

    这段官书颇难说服任何公正的读者和历史家。如所叙属实,那可能不是杨的“藉端要挟”,而是孙的党羽为拥孙,暗中想搞杀杨的“苦挞打”(coupdetat),为孙所阻。官书甚至说杨衙云排满抗外的思想,以及他组织“辅仁文社”的叛逆行为,都是受中山“感召”的结果(见前书页五零)。这些似乎都是想象之辞。有人或许要说“辅仁文社”的宗旨是“以友辅仁”;它是个社交团体,而非革命团体。其实辛亥首义时,最活跃的一个组织则是“文学社”。文学社却是革命团体,而非社会团体。所以名字与实质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尤其在地下革命的时期。我们不能望文生义,或以辞害义。

    须知杨衢云开始其革命行动时,孙中山还是个用功的医科学生。一八九四年中山还亲赴天津“上书李鸿章”呢!他“上书”不幸被拒。如果李鸿章英雄识英雄而重用了“孙文”,中山不也就是清政府的“能臣”了吗?哪还搞什么“革命”(他们那时叫“造反”)呢?所以在这一阶段里,杨衢云是否受“先生感召之深”,吾未敢必。而孙在“上书”被拒后走上排满革命之途,所受杨衢云的影响,倒是很明显的。

    再者,“兴中会”最初在檀香山组织时,其形式和性质也只是个“银会”。会员每人出“底银”五元,“股银”每股十元,购买愈多愈好。目的是“举办公家事业”,事业成功,每股“收回本利百元”。该会宗旨,除报国之外,“兼为股友生财快捷方式…………比之(向清朝政府)捐顶子买翎枝,有去无还,洵隔天壤。且十可报百,万可图亿,利莫大焉,机不可失也。”(见冯自由著《兴中会组织史》及第八条)所以在檀香山的“兴中会”里孙逸仙是在暗中筹款造反,而绝大多数“银会”会员,则是在买“乐透奖”。这个兴中银会的会长也不是孙逸仙而是殷商刘祥。但是孙却是这银会首会的得利人——他筹到港币一万三干元,外加个“兴中会”的组织名义。有了这些本钱之后,中山便匆匆赶回香港向杨衢云洽商(事实上是bargain)两会合并的事务了。合并之后,会长一职顺理成章自然应该是杨衢云。是年十月,他们竟然发动了“义兵三千人、洋枪六百杆”外加火轮船二只的广州起义。试问中山皮包里的一万三干港币,能买几枝“洋枪”呢?这些起义的本钱,显然都是杨衢云搞起来的。中山半途加入罢了。可惜杨氏早死——一九零一年一月十日被清吏刺杀于香港,他的事迹功勋就被埋没了。所以一部“中国近代革命史”,是应该从杨衢云开始写的。

    笔者写这段小辩正,绝无意贬抑中山先生在近代中国的历史地位。相反的,我们是更上层楼地尊崇他为我们的民族领袖;民族领袖应有其不偏不倚的民族领袖的地位。因此我们不愿采用“党史家”为“党魁”作传时,视天下无不是之父母的谱牒方法罢了。

    6.2 得风气之先的华侨青年

    青少年时期的孙中山先生,恕我大胆的说一句,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华侨青年”,甚至如粤人俗语所说的“金山仔”。笔者蜗居纽约四十余年,在“穷人哈佛”的纽约市立大学从兼课到专任,教书经验亦有三十余年。在我课室内进进出出的华侨小青年,亦下下数百千人。我平时总欢喜举中山先生的故事来勉励他们。行行出状元,如今虽做不到大总统和国父,但不断努力之下,不做“大官”也可做点“大事”嘛!其实我的学生中,卓然有成者,亦为数颇有可观。

    相反的,我们如以中山先生比诸今日侨生,他老人家其实也是当年的华侨小青年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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