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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方城市
骚动。这里真美,而我们居住的城闹哄哄,我想像着你才从跑步机上跑完步,跑步机上的黑带因为你滴的汗都有了色差。我们住的房子离对面的公寓很近,有一次我在附近吃小吃时,忽然一个抱着孩子的妇女对我说:“他很爱跑步喔,我们常看到他跑步,每次他一跑,小孩都会叫他的名字喔。”随后她又问我,“你怎么不跑?”我愣得不知如何回答,只好嚅嚅地说:“那是他的家,我们没有住在一起。”

    我们认识这许久时间,但却一直没有同住,你是如此地遵守旧礼节,所以长长的夜里我常常没有你。

    那一次吓坏了我,你的屋子在城市里的低楼层中,难得开了落地透天的大窗户,却无意地被观看。我相信邻人并非有意窥视,但我依然非常不安,想着住进去之后会不会也被无意注视着,与人如此接近的感觉让我恍恍不安,而你却浑然不自觉,依然对着跑步机的红灯以四点五的速度向永远不会前进的前方跑着。

    跑步机真是一种寂寞的机器啊,我还记得我有一次幽幽地说。你流了一身的汗,刚从跑步机下来,不解地看着我。

    虽然如此,我从没有真正地想移民弃城,因为属于我们一切的好坏都在那儿,我顶多选择远行,假装自己离开了自己的城市。这其中的原因自然是因为我们已经不是我一个人,我们包含着我与你,我想有你在的城市,不论好坏,我都会舍不得。

    但如果我真的选择到另一个国度,时间一长久,这个原本陌生的城岂不又变成那个原来要逃离的城?于是人总在自己的城市想念别的城市,等到了别的城市后又回头看原来的城市。从这个城到那个城,人们永远在寻找着找不到的城市,就像十几个小时前我们讨论着这个远方城市,而现在我来到了,你却变成在相对此处的那一方,空间因时间的改动而改变我们的关系,还好没有改变我们的心。

    我拿起电话想要打,才发现这是一个不能拨长途的电话机。“到楼下去吧。”服务员如此回答,并顺便卖给我一张面额不大的电话卡。我顺从地取过然后走下楼。电话果然在街角,天气冷得让我想打完电话后,第一件事应该是去买件外套。

    3

    几天以来我不停地行走,大多沿着河畔,沿着河畔能走到非常多的地方。每天回家后都必须把脚举起来,从来没有走过这么多的路,毕竟在家乡招手就有出租车。我也买了地铁的周票,贴上照片以防被冒用,却依然热衷于行走,一边走,一边还恋恋着河畔的景色。

    我在旧衣店买了一件黑色的皮外套,长过了膝,袖子却很短,价格非常便宜,在日本可能只能买一双好袜子、吃两天的拉面。皮衣的肩上有小小的带子,左边掉了一颗扣子,我因此又获得小小的打折,非常快乐。以前曾有导演说我的手好长,放在电影画面里晃来晃去非常显眼,现在我穿上这件略小的黑皮外套,肩小袖短,显得手的长度更碍眼,但我却好喜欢这种小小、拥挤的感觉。出了旧衣店,我顺手把右边肩上的扣子也摘下来,收在口袋里,等待有空时也许可以寻找到一模一样的另外一个。

    就像我可以找到你。

    在异地,吃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一个人十分不方便,我总是吃着没有温度的垃圾食物。结果是去百货公司的超市时发现了一个电磁锅,就毫不犹豫地买下来,然后悄悄搬回房中,煮汤或面,一阵乱藏。原以为旅馆会抗议,结果煮了几天也没事,就放胆把保温开着,任气味飘在房里,夜晚回来时可以马上有热汤喝。

    后来可能是味道飘到楼下,惹得饭店老板娘来问我:“你在煮东西吗?”我一时不知该摇头或点头,只傻傻地站在楼梯的交接处。她看我没回话就说:“不要烧了我的房子。”我于是诺诺地回房间,忘了告诉她电磁锅是不会燃烧的,除非电线走火。

    这一天夜里我把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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