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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去的藏獒
顿没一顿的时候,它是多么委屈啊。

    启发我热爱藏獒的酋格,黑狮子一样威武雄壮的酋格,很快老了,死了。它死后不久我就成了三江源的长驻记者,一驻就是六年。这六年里,父亲和一只他从玉树带去的藏獒生活在城市里,而我和许多以前从未见过面但一见之下就对我十分亲热的藏獒生活在草原上——后来我知道,这是因为它们是熟悉父亲的藏獒,而我身上神秘地遗传着父亲的味道和一些别的信息。

    父亲在草原上先后生活了将近二十年,做过记者,办过学校,搞过文学,也当过领导。草原上流转着许多他和藏獒的故事,就像我在小说里描写的那样,传奇而迷人。可以说父亲是最早对藏獒产生浓厚兴趣的汉人,无论他做什么,他总是在自己的住所喂养着几只藏獒。父亲喂养的都是品貌优良的母獒,母獒们一窝一窝下着崽,他就不断把小狗崽送给那些需要它们和喜欢它们的人。所以他认识和认识他的藏獒,跟他有过喂养关系的藏獒,遍布三江源的玉树草原、囊谦草原、曲麻莱草原、杂多草原。有个藏民干部对我说,“文革”中他们这一派想揪斗父亲,研究了四个晚上没敢动手,就是害怕父亲的藏獒报复他们。他说:“草原上走到哪里都是你父亲喂过的藏獒,防不胜防。”我替父亲庆幸,也替我自己庆幸,因为正是这些灵性威武的藏獒,让我发现了父亲,也发现了我自己——我有父亲的遗传,我其实跟父亲是一样的。

    是的,在长驻三江源的六年里,父亲给我的遗传一直发挥着作用,使我不由自主地像他那样把自己完全融入了草原,完全像一个真正的藏民那样生活着。我很少呆在州委所在地的结古镇,而是一头扎在了对于城镇来说更加边远的杂多草原、曲麻莱草原和康巴人的囊谦草原。我有时候住在父亲住过的房东家,有时候住在牧民的帐房里,有时候住在寺院的僧舍里,因为在这些地方,我会天天看到日见稀少的藏獒,并在它们的生活中扮演一个朋友的角色。我穿着藏袍,骑着大马,参加所有的牧业生产活动、所有的节日活动和所有的佛事活动,和牧民们混在一起,喝酒,吃肉,放牧,喂狗,议论他们的家长里短,帮助他们解决婆媳矛盾,邻里纠纷。那时候的记者,尤其是像我这样生活在边远牧区的记者,工作任务是很轻的,一两个月写一篇报道就已经算得上敬业了,我有的是时间忘情忘怀地去做我愿意做的一切。常常是这样:骑着马,带着房东或者寺院的藏獒,走向很远很远的草原,醉倒在牧人的帐房里。我那个时候的理想就是:娶一个藏族姑娘,和父亲一样养一群藏獒,冬天在冬窝子里吃肉,夏天在夏窝子里放牧,偶尔再带着藏獒去森林里雪山上打打猎,冒冒险什么的。我好像一直在为实现我的理想努力着,几乎忘了自己是一个长驻记者。

    有一次在曲麻莱喝多了青稞酒,醉得一塌糊涂,半夜起来解手,凉风一吹,吐了。守夜的藏獒跟过来,二话不说,就把我吐出来的东西舔得一干二净。结果它也醉了,浑身瘫软地倒在了我身边。我和它互相搂抱着在帐房边的草地上酣然睡去。第二天早晨我迷迷糊糊醒来,摸着藏獒寻思:我身边是谁啊,是这家的主人戴吉东珠吗?他身上怎么长出毛来了?

    这件事儿成了我的笑话,在草原上广为流传。姑娘们见了我就吃吃地笑,孩子们见了我就冲我喊:“长出毛来了,长出毛来了。”介绍我时,再也不说我是记者,而是说:“这就是与藏獒同醉说戴吉东珠长出毛来了的那个人。”牧民们请我去他家做客,总是说:“走啊,去和我家的藏獒喝一杯。”

    那时候的我是有请必去的。一年夏天,我去结隆乡的牧民尕让家做客,住了短短一个星期,他家那只大黑獒就和我产生了深厚的感情,感情深到它一天不见我一面,就会满草原寻找。我猜想,它一定是一只父亲喂养过的藏獒,而且已经意识到了我跟父亲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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