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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她了。

    长沙的深秋阳光坦荡。明媚晃眼。似有空穴来风将城市扫涤净爽。空气里有几分躁动不安。旨邑住在湘江边,在十六楼阳台,能见江对面黛色青山,云絮低悬,似搓洗过的天空蓝得透明。水荆秋从天空里浸显出来,就像刚冲印的照片泡在水里——还是那件咖啡色皮夹克,胡子拉碴,面容粗糙——待拿起来细看,总是变成了另一个男人——谢不周,这个在北京出生长大的胡人,三十岁时离开北京(为了离婚),美髯剃净,虽肤白若妇,仍不乏粗犷之风。他曾是个潦倒的诗人,忽然决定用知识创造财富,搞起地产策划,将死楼盘做活,活楼盘做火,在地产界颇有声名。

    旨邑在长沙读了四年书,现在是自由职业者。拥有一间二十几平米的玉器店(专卖赝品),闲时以看玉器、古钱币方面的杂书消遣。在遇到水荆秋之前,旨邑便明白有价值的古玉,仿佛爱情,不在人间普遍,不为寻常百姓拥有,也不再为这种事实颓丧。她愿意爱慕书中的物器,相信别人的爱情。逛古董旧货市场,空手而返只是进一步证实她对这个世界的认识:在喧嚣混乱的市场,已经不能淘到合意的东西,正如滚滚红尘之中,鲜有比德如玉的君子,好德如好色的高人。

    上午是个漫长的过程。水荆秋一到黄花机场,就给旨邑报了信,这意味着他还需四十分钟左右。时间消失了。漫长的四十分钟如一个笼子。她懊悔没去机场接他。她记不清他的脸,记得他的身体,挡起风来比墙结实。他拥抱她的时候,她就像莲子里的嫩芽,镶在他的身体里。味是苦的。不能终生留在他的怀里。她抽芽,离开。不知道他的身体是否留着那一道槽痕。

    他终于到了。比上次在高原见他时要略显优雅。他眯着眼(难分清是笑,还是因为阳光),鼻尖冒汗,她刚走近他,他退后两步,俏皮地将她上下打量。她的确很高兴(不需要任何感染),竟有点羞涩了。她帮他拖动棕色皮箱,他抢过去,雌雄两手相碰,片刻也不耽误,步履匆忙地往有床的地方去(旨邑脑海里总有张床)。关上门,他们就再也没有分开。旨邑根本没有犹豫的余地。事实上,她一直都在考虑,做,还是不做。做,意味着自己决定当他的情人,不做,身体或许充当诱饵——肉体有时候比灵魂更能攫取男人的心。她期望看到婚姻的曙光。他抱紧她不撒手,仿佛经历无数相思的煎熬。她感觉那道槽痕还在,这次压得更深。她问他,为什么分开后一直不给她电话。他一声沧桑叹息。旨邑是个聪明的女人(不排除偶尔自作聪明),觉得自己明白他(已婚男人)的处境,出于对他的宽慰与感动,她热情地吻了他,并为自己的热情感到骄傲——她慰藉了一个身心疲惫的男人。

    后来,她在他的怀里睡着了。他的手搭在她的臀部(她感觉是一只毛茸茸的熊掌)。天快要黑了。她在他的怀里至少睡了三个小时(她原本只有独自才能睡好,或者是背对着男人才能勉强入睡)。她悄悄移开脸,看着两具平放的肉体,暗自吃惊。

    他将是她的什么人?她又会是他的什么人?他们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她仔细看他:几乎是个完全陌生的男人,长得草率,样貌憨钝,鼻子大,嘴唇不薄,额上刻有浅纹,比实际年龄显老。而在男女之事上的绵密细致与温存(虽然旨邑感觉并非太好,尚欠磨合),她之前的男人无法与之相比。其实,旨邑最初颇为别扭:他的油性头发未能及时清洗;牙齿似乎使用过度,有一颗缺牙,一颗假牙,还有烟垢焦黄;睫毛短浅几近于无,隐约的老年斑如华发同样早生——差不多就是个糟老头了——而恰恰正是这些,让她感觉他一生精神丰富,忍辱负重,她敬佩他,莫名其妙觉得有责任爱他;他在高原给过她刹那的温暖,是劫后余生的第一缕阳光,她理当爱他。

    他起身去客厅。重新躺在旨邑身边时,手里多了一个奖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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